开启无障碍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州农(种子)不罚〔2024〕1号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州农(种子)不罚〔2024〕1号

来源:湘西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9-25 字体大小:

当事人:湖南继福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312775335310X9

住址:永顺县灵溪镇大桥街630号

法定表人:彭珍

身份证号码:4331271971****024X

2023年1月10日,州种业管理科对当事人生产的玉米品种“福玉10号”进行抽样送检,经湖南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检验,该批次“福玉10号”玉米种子发芽率仅为53%,与该种子标签标注的种子发芽率≧85%的质量标准不符,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同年5月17日,州种业管理科将本案移交给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因本案涉案金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本机关2023年7月20日移送公安机关办理10月17日永顺县公安局对本案予以刑事立案侦查,本机关以移送司法机关且司法机关已刑事立案为由依法予以结案。2024年6月13日,永顺县公安局以该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为由予以撤案,并将案件退回本机关。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于6月27日对本案予以立案调查8月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并向永顺县农业农村局、永顺县市场监督局调取了无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

经查,当事人通过甘肃盛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玉米种子“福玉10号”。甘肃盛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收购玉米种子后,12月10日其公司内部对该玉米种子进行了自检,发芽率为88%。12月25日,甘肃盛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收购的玉米种子运输至当事人公司,入库总量为19898公斤。湖南继福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给种子进行包衣处理并进行分装,标注种子批号为FY01202201,截止至2023年1月10日,已分装12498公斤。2023年1月8日,当事人对该种子进行了自检,检测结果为发芽率为86%。截止至2023年3月,当事人27元/公斤的价格对外销售该种子10040公斤。货值金额共计33.7446万元,销售金额27.108万元。

当事人2023年3月15日将销售出的10040公斤的该种子全部予以召回,封存于公司仓库。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询问笔录11份,证实涉案种子的生产经营及进购、召回的情况。2、营业执照6份证明当事人级经销商的主体资格。3、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份,证明当事人的种子生产经营资质。4、检验报告4份,发芽率检测结果通知单1,证明该批次种子检测结果。5、绕过移送清单及材料,证明案件来源。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当事人的委托关系。7、发芽率检测结果通知单现场领取记录表1份,确认回执单1份,证明当事人已确认检测结果。8、身份证复印件8份,证明当事人及下级经营商的身份。9农作物种子生产预约合同1份,植物检疫证书1份,证明该批次种子的检疫情况。10、销售人凭证16份,货物入库单8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召回该批次种子的情况。11、协查函、情况说明2份,证明当事人近三年无违法生产经营情况。12、整改情况汇报材料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13承诺书1份,证明当事人对改正违法行为后作出的承诺情况。

2024年9月13日,本机关负责人对该案情进行了集体讨论9月14日,本机关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州农(种子)告[2024]1号,告知了拟对当事人作出的不予处罚的决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进行陈述申辩。

经湖南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检测,该批次种子发芽率为53%,未达到85%的国家质量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种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下列种子为劣种子:(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之规定,该批次“福玉10号”玉米种子为劣种子。当事人生产经营劣种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规定,但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已在立案前主动将所有已销售的种子予以召回,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记录,本次违法行为属首次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公司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合法合规进行生产经营;

2、对涉案的种子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六个月内向花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湘西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49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