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比选公告
湖南笃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湘西自治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招标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比选。
1.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 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招标项目(第二次);
1.2 服务地点: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包括吉首市、龙山县、永顺县、保靖县、花垣县、古丈县、泸溪县、凤凰县);
1.3 服务内容及范围:负责湘西自治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审查(指单项工程财政资金变更额超预算评审审定金额10%且10万元以上的部分)及竣工验收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年限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具体服务范围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1.4 服务期限:(1)自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州农业农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经州农业农村局审核符合变更申请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变更审查;(2)自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验合格并向州农业农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6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1.5 质量要求:(1)变更审查部分符合国家、省、州有关关于预算调整变更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0] 61 号)文件关于项目调整变更的有关要求。(2)竣工验收部分符合国家、省、州有关关于竣工验收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农建[2021] 75 号)文件有关要求并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要求;
1.6 比选控制价(最高限价):本项目比选控制价(最高限价)为24万元;
1.7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比选
2.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23年5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2 比选文件递交/比选地点:湘西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七楼会议室;
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本比选公告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将拒收。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壹级建造师或水利工程壹级造价师;
3.3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4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3.5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不得与所验收的湘西自治州区域内2019年以来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存在利害关系,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或中选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或中选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比选的投标人, 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需先电话联系王晓琴1807430415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1-2.3项)的证书复印件及第2.6项的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承诺书及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个人身份证原件 在湖南笃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湘西高新区武陵山片区创新创业示范园A座1706室)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5.2 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现金交纳。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xxz.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世纪大道1号
联 系 人:向江春
电 话:15025381893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笃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西高新区武陵山片区创新创业示范园A座1706室
联 系 人:王晓琴
电 话:1807430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