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无障碍
无障碍浏览模式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专区 >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保靖县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销动态管理

  • 2012年04月25日 00时00分
 

    为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靖县农业局于2011年12月18日召开了有88户农药经营户参加的“全县农药安全经营培训会”,2012年4月24日,又组织县农药管理站、植保植检、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粮油站、法规所人员认真学习《湖南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办法》,并专题研究保靖县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销动态管理事项,决定根据保靖县农业产业开发实际,在全县13个乡镇限额设立29个高毒农药定点销售点,从今年6月1日起,在保靖县域内实现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销。

    一是在碗米坡、复兴、大妥3个蔬菜集中种植乡镇不核准单位或个人定点经营高毒农药。

    二是由保靖县农药管理站严格按照湘农检[2011]10号文件中第七条与第八条对准入条件的要求,在13个乡镇定点限额29户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其中夯沙、涂乍、清水、野竹坪4个乡镇,每个乡镇设1个高毒农药经营点;水银、比耳、普戎、葫芦4个乡镇,每个乡镇设2个高毒农药经营点;毛沟、清水坪、阳朝、水田4个乡镇,每个乡镇设3个高毒农药经营点;在迁陵镇设5个高毒农药批发与零售经营点。

    三是实行实名制购销动态管理。自2012年6月1日起,保靖县内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必须设立“高毒农药经营专柜”,建立进货查验、实名制销高毒农药的经营台账,并保存3年以上备查。

    四是在保靖县域内严禁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在本经营点以外流动经营。

    五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农药经营秩序。由县农药管理站在农事季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与质量抽查。对违法销售假劣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定点单位,将依法严厉查处;对违规销售高毒农药给碗米坡、大妥、复兴3个蔬菜集中生产乡镇的农户的,将予以重罚。

    至2012年4月23日,全县已有13个乡镇的26家农药经营户向县农药管理站提交了“高毒农药定点申请”。4月25日至5月15日县农药管理站将对申请单位实地核查与验证,县农业局将于5月中下旬召开全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培训会,并对定点经营单位授予“湖南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牌证。(赵阳顺)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