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西州农业农村部门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典型案例
2023年湘西州农业农村部门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典型案例
——销售的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案
案件名称:
保靖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春喜养殖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案
简要案情:
2022年10月26日,省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保靖县春喜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彭春)进行抽样并送检,2022年12月5日,我局收到由湖南品标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样品鸡蛋NY22001M312检测不合格(氟苯尼考标准值:不得检出,实测值1.0)。2022年12月6日,本机关将抽样检测结果告知书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享有5日内依法向本机关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申请复检期限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
2022年12月14日报经分管领导批准立案,(立案号:保农(农安)立[2022]1号),对此案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鸡蛋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一案,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2023年2月1日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2023年2月2日已将该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2023年4月28日,经公安机关调查,保靖县春喜养殖专业合作社销售的鸡蛋抽样不符合抽样检测的程序规定,不能证实所抽样检测的鲜蛋就是春喜养殖专业合作社所生产、销售的鸡蛋,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经我局执法人员到春喜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地进行现场检查与调查,发现当事人养殖合作社是养殖销售肉鸡,没有养殖蛋鸡销售鸡蛋,当时抽样鸡蛋是按照抽样人员要求在当地购买百姓家的鸡蛋进行了送检。2023年5月22日经局机关领导同意对该案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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