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千年陋俗 树时代新风

破千年陋俗 树时代新风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9 字体大小: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为了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殡葬改革的精神,吉首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自6月30日起,吉首地区将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城区公民过世要按照“两集中一统一”(集中治丧、集中安葬,统一火化)的规定,坚持火葬,改革土葬,切实执行殡葬新规。

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吉首市于2018年1月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目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新建吊唁厅17个、火化楼一栋、火化线两条,完成原上山道路扩建,启动州府新城至兴龙陵园上山道路建设。改革文件完成制定。相继出台《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吉首地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吉首市惠民殡葬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吉首市火葬区、禁葬区范围划定》。殡仪服务规范营运,准备就绪。市人民政府对原招商引资企业兴龙陵园回购并组建为国有企业,负责公墓山建设、殡仪馆运营,回归殡葬的公益性。

市民朋友们,认真遵守执行殡葬法规是我们应尽的义务,给子孙后代留一片青山绿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宣讲政策、带头集中治丧、带头集中安葬、带头实行火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2.树立厚养薄葬孝德理念。大力弘扬“百善孝为先、孝敬在平时、丧葬重节俭”的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给予老人足够的精神慰藉,照顾老人饮食起居,孝敬老人,老人逝去后节俭治丧,努力践行厚养薄葬的时代理念。

3.革除陋习实行火葬。亲人过世后,应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或单位,联系好遗体接运和火化事宜,火化后骨灰不装棺再葬,不乱埋乱葬。

4.勤俭节约集中治丧。城区公民集中在兴龙陵园治丧,治丧时间提倡3天,不超过5天。不乱搭灵堂灵棚,不吹吹打打,不堵塞交通,不燃放爆竹、散撒纸钱;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丧事简办,不讲排场、不比阔气;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等安静、生态、环保的方式进行丧葬活动。

5.绿色节地集中安葬。火葬区范围内的人员过世后,需安葬的均应安葬至兴龙陵园或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在公路、铁路、河流沿线和景区、耕地等区域建造坟墓;不私自建造大墓、豪华墓、活人墓。鼓励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深埋和抛撒等节地生态葬法。

6.健康文明低碳祭祀。积极改变传统祭扫习惯,实行文明安全祭扫。不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现代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

对主动执行殡葬管理规定的,将按照《吉首市惠民殡葬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在遗体接运、遗体火化、吊唁厅租赁、墓位购置等方面实行奖补。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推进殡葬改革就是建设我们共同的家园,推进殡葬改革就是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发展空间、生态资源和优美的生存环境。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破千年陋俗,树时代新风,共同建设美丽小康开放幸福新吉首!

吉首地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6月6日

请广大市民对违规治丧、违规土葬、遗体火化后装棺再葬、违规建设“活人墓”等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殡葬监督举报电话:0743-8777302

兴龙陵园服务电话:0743-8514444

兴龙陵园业务电话:0743-822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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